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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ST广珠公开信息显示,ST广珠股东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违规交易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18年10月23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广珠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坚力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众益福)分别持有24.55%、13.65%和7.28%的公司股份,合计持有45.48%的公司股份。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前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取得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2023年3月6日,相关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减少39,72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相关股东于2023年3月8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共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319,102,3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5%。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未在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达到5%时按规定及时停止交易,也未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其直至持股比例变动达到总股本5.03%时才予以披露,违规数量约31.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处罚决定如下:
对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ST广珠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ST广珠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6.93亿元,同比下降51.84%;归母净利润3.09亿元,同比下降63.05%;扣非净利润2.8亿元,同比上升144.36%;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79亿元,同比下降62.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6108.53万元,同比下降76.4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6206.93万元,同比上升101.63%;负债率13.42%,投资收益626.63万元,财务费用-1911.19万元,毛利率73.18%。
ST广珠(600382)主营业务:铁矿石采选、铁精粉的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