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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6月13日消息(记者任芳言)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首个关于深远海养殖发展的指导性意见,鼓励创建深远海养殖类型的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
深远海养殖有何特点?有怎样的发展潜力?对此,经济之声《财经态度》采访了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刘子飞。
刘子飞介绍,深远海养殖是特定区域内的海水养殖,和淡水养殖相比,其在水域、盐度等方面有所不同。另外,深远海养殖属于设施渔业,需要相应的装备与技术,技术含量高,模式更工程化、智能化。深远海养殖品种普遍经济价值较高,主要包括大黄鱼、三文鱼、石斑鱼等,可以提供更优质的水产蛋白,适应居民消费新需求。发展深远海养殖,是践行大食物观、向潜力无限的海洋要食物的具体举措,有助于落实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新理念,可以缓解内陆及近海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紧张的问题。
《意见》提出了全产业链全环节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重点任务。“全产业链全环节”具体指什么?刘子飞表示,这既基于养殖、加工、休闲一体化的一二三产业融合视角,也具体到装备制造、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品牌培育等重点环节。未来应瞄准消费市场进行全产业链布局,继续探索适宜的养殖品种,研发不同阶段所需的饲料及添加剂。
《意见》提出,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远海养殖项目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刘子飞表示,应按照水域环境特别是生态承载力和养殖容量,科学确定养殖模式、品种和密度。此外,还应推进深远海养殖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装备化、工程化,提升管理效率,构建风险预警机制,健全保险制度及固定资产和产权质押贷款等,以应对一次性投入大、回收期长、不确定因素多等问题。